...續上
早兩天開始處理第一張Invoice
處理時發現
「麻煩的D先生」在B國轉機時
吃了東西和喝了咖啡...
合共12元
他打算入紙將那12元charge在job裡...
原本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
也不是我的錢
但是呢...
「麻煩的D先生」在K國工作
他每天會得到80美金的allowance
是80美金!!!
他竟要追討那12元!
而那12元的事呢...
弄得我要四處問(為何無一個人可以肯定地答我?)
究竟要不要charge個客10%的行政費
究竟要不要charge個客10%的Tax
還有每天的MSN、email問個不停
為了他的12元,都不知花了我多少時間
知不知他的12元其實只相等於我的5分鐘
(不如我出錢比返12元你好過啦!)
然後還有他太太用車載他去機場
他又要入紙claim油錢
我說那個我會跟一般做法charge多client 10%行政費
他又回email說「不是5%嗎?」
(先生...你的記性是負十二萬分的啦...5%是cost mark up,我不charge個client10%,我豈不是賠錢做工不是?!)
Invoice是我做...你不要多多事實好不好...
救命啊!煩死人!
嘉莉冋事說得對...
「麻煩的D先生」是個自私的人
為了達到目的,便不理會其他人的死活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